人大代表:鼓励“变废为宝” 解决“固废乱倒”!

发布时间:2018-03-09 93
城市化进程伴随大量人口涌入城市,随之而来的“垃圾围城”让城市尴尬又苦恼。 受经济利益驱动,近几年,全国多地发生跨省非法转移危险废物造成环境严重污染事件。对此,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莫小峰建议,除加快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和标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体制外,更重要的是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变废为宝”,让污染源变成资源。   “非法转移倾倒事件的频繁发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处置能力与实际处理能力存在差距。”   国家应研究制定促进资源循环和固体废物处置利用产业发展的收费、税收、财政、金融信贷、投融资等经济政策体系,鼓励危险废物回收利用和处理处置企业规模化发展;建立污染者付费机制,按照补偿全部成本(包括收集运输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和完善危险废物收费政策,保证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行,处置单位符合综合利用条件的,享受优惠政策,减免相关税费;出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生态补偿机制等相关配套机制。同时,各省区市应尽快建设与实际需要相符合的设施,提高区域内自行处置、消化区域内企业产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能力,降低环境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