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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闭5937家污染严重化工企业 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2017-01-10 72
坚持保护优先理念,规划生态环保蓝图。将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覆盖率、节能、降耗、主要污染物减排和长江干流水质、空气质量优良数量等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都市功能核心区工业项目“只出不进”,污染物排放总量“只减不增”。都市功能拓展区重点保护好“四山”城市生态屏障和“两江”等水域生态廊道。

坚持综合防治理念,实施环保五大行动。实施蓝天行动、碧水行动、宁静行动、田园行动、绿地行动。落实“四治一保”措施,即治理工业污染、生活污染,流域综合整治、饮用水水源污染治理,保障水环境安全。2016年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为优,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坚持改革创新理念,构建工作保障体系。实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全市1020个乡镇全部设立环保机构。制定《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专项法规和重庆市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等13个环保地方标准。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市和区县公安系统均组建专门环境安全保卫机构。市环保股权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环保产业,重点投向三峡库区重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主体责任理念,落实最严目标制度。出台《重庆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重庆市环境保护督察办法(试行)》等文件,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的制度体系。坚持督政与督企并重。

下一步,将以更有力的措施全面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坚守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确保三峡库区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推进绿色发展 改善生态环境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上海市全面落实《2016-2017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各项措施,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切实改善生态环境。

完善绿色发展机制,从源头上加强环境保护。出台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和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发布“十三五”环保规划和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规划。加快钢铁、石化等产业调整和转型升级,以生态综合治理为抓手,分片推进区域整体转型;推进生态农业,关闭整治2720家不规范畜禽养殖场(户);大力推进绿色交通和绿色港口建设。

深化污染治理,加快改善环境质量。一是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黄浦江上游金泽水库建成通水,36个省市级工业集聚区完成截污纳管,实施集中治理。建立市—区—街镇三级河长体系,全年完成150公里河道综合整治、2000公里河道轮疏。二是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全面完成中小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完成9台燃煤电厂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1456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淘汰高污染车辆5.7万辆,完成普通柴油油品升级,率先实施靠港船舶换用低硫油。三是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全面加强依法严管,推动全社会共抓大保护。对标国际先进、国内最严,出台了4项地方排放标准和一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严格执法,全年共查处案件3317件,处罚金额2.5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8%和45%。

深化区域环保协作机制,强化联防联控措施。三省一市通力合作,在不断完善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基础上,建立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同时,在机动车异地协同监管、核心港区同步实施低排放控制区建设和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跨区域重点工作中取得较大突破,并圆满完成G20峰会、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环境保障。

2017年,上海将继续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加大治理力度,做好长江经济带协同保护。

标本兼治建设长江生态安全带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江苏省近年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要求,全力落实长江经济带大保护战略行动计划。

一是狠抓保护责任落实。出台《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10方面重点工作,建立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在所有国家考核断面建立“断面长”制。二是狠抓产业结构调整。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生态空间管控,连续实施三轮化工行业专项整治,沿江地区累计关闭5937家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三是狠抓污染综合治理。编制完成《江苏省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沿江地区已全面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实现废水集中处理和在线监控,大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率达82.6%,燃煤小锅炉整治率超过九成。四是狠抓环境风险管控。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彻底排查长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逐一提出整改要求。联合多部门实施沿江危化品生产储运隐患专项整治,建成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系统,会同沪浙皖完善长三角环境应急联动机制。五是狠抓环境监管执法。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完善环境司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六是狠抓环保制度创新。出台与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直接挂钩的财政政策,树立“多排多担责,少排可获益”的鲜明导向。建立覆盖全省各流域的上下游“双向补偿”政策,倒逼地方政府落实水质改善责任。

虽然江苏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沿江地区人口密集、产业密布,资源环境一直处于紧绷状态,产业结构仍然偏重,环境风险日显突出,入江支流水质堪忧。下一步,将认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和环境保护部的工作部署,把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摆在长江保护首要位置,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采取多项硬措施。

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本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安徽省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履行好沿江省份的责任,坚持立足治本,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方针,努力把安徽省长江流域打造成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本。

一是加强化工产业污染防治。2016年,组织各地环保部门对化工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体检,共排查化工企业691家,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98个。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各类环境问题134个。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将水源保护区域从城乡扩展到农村地区,并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备用水源建设。三是加强船舶码头污染防治。推进危险货物运输生产管控与污染防治,在危险品运输作业过程中严把“三关”(申报、签证、监督检查)。四是加强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全省117个县(区)全部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推动种植业清洁生产。五是加强长江保护的制度建设。印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安徽省治理长江非法码头工作方案》等文件,为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017年, 将进一步提高“共抓大保护”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推进美好家园建设等六大工程。将制定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加大长江沿岸化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强化船舶污染治理,创新生态环保工作机制。

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西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的指示精神,大力推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严格环境准入。抓好规划和项目环评联动,充分发挥宏观规划与微观项目环评的联动作用。控制环境敏感区项目建设。对重要及敏感区域内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对环境保护工作不力的县(市、区)及时实施区域限批。二是加强生态保护。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全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汇总面积为55239.1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3.09%。实施流域生态补偿,2016年省级财政筹集20.91亿元用于全省生态补偿。三是加强水环境保护。积极推进河长制,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管理体系,建立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湖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执法,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采取限期拆除、搬迁、取缔等措施,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全面落实“水十条”。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四是推进大气环境治理。全面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五是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省环保厅、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制定《关于开展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专题预防活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