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拟扩大塑料袋征费范围

发布时间:2013-08-08 9
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局建议扩大塑料袋征费范围,所有零售商一律禁止免费派发塑料袋。商户如要派发塑料袋,须向顾客征收0.5港元或以上的费用。环境局还建议将以往无须征费的平头塑料袋纳入规管,但基于卫生考虑,盛放食物、饮品及药物的塑料袋仍可获得豁免。 
    据香港报道,特区政府环境局提交立法会的文件显示,经公众咨询后,社会普遍支持扩大实施两年的塑料袋征费。局方建议,在零售货品时,一律禁止免费派发塑料袋,零售商若派发,须向顾客收取0.5港元征费;部分塑料袋可获豁免,包括用于盛放食物、饮品、药物的塑料袋。另外,零售商可保留塑料袋收费,无须交付政府,目前须上缴征费的大型零售商,日后亦可保留征费。 
    香港自塑料袋征费计划实施以来,共有5宗零售商被定罪个案,每项定罪罚款2000港元。特区政府环境局表示,征费范围扩大后,会进行突击巡查及跟进投诉,并考虑引入定额罚款制度以起到阻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