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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白色污染防治力度”协商会召开 专家建议出台“禁塑令”

发布时间:2019-09-19 23031

9月12日,全国政协在北京召开“加大白色污染防治力度”远程协商会,分设了河南、河北、吉林、海南四个分会场,五地政协与相关部委负责人远程协商,为防治白色污染谋对策、开良方。会上,有专家建议扩大限塑范围,将“限塑令”升级为“禁塑令”,全面禁止生产和销售无法回收的塑料产品,坚决取缔制作不合格塑料袋、农膜的生产和销售黑窝点,杜绝这些不合格产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

    我国是全球塑料生产和消费大国,无处不在的塑料制品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由此产生的塑料垃圾对生态环境也造成了严重污染。早在2007年,国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这份被称为“限塑令”的通知明确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但是,“限塑令”所发挥的作用仍不十分明显。2016年,我国商场超市的塑料购物袋年用量达到50万吨,农村地膜污染日益严重,医疗领域的白色垃圾逐年增长。从全球生态环境看,白色污染还进一步扩散到海洋,引发海洋生态环境恶化。

    因此,远离白色污染,构建绿色地球迫在眉睫。治理白色污染,也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

    首先,强化源头防控。国家应加快替代产品研发应用,推广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料品包装替代物,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杜绝各类违规产品流入市场。同时,通过财政补贴、税费减免、产业基金等手段,加大对绿色产品研发生产、绿色物流建设、智能化回收设施等项目的支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

    其次,严格执法监督。各地各部门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全方位、全链条的市场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涉事部门协调配合,加大“禁塑”监管执法检查力度,坚决取缔制作不合格塑料袋、农膜生产和销售黑窝点,严厉打击不符合标准产品和相关生产、销售、使用行为。

    再则,加强消费环节监管。广泛宣传白色污染防治知识,推动白色污染防治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增强公众白色污染防范意识和环保意识,倡导“重提菜篮子、重提布袋子”,营造健康的生活习惯和绿色消费氛围。

    此外,将“白色污染”防治纳入法制化轨道。制定防治“白色污染”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针对塑料垃圾减量和回收利用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制定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制造环境污染技术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不易降解的薄膜覆盖物和包装物,增强“限塑令”的刚性约束,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