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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农膜项目年产能不低于1万吨

发布时间:2017-12-26 57
为进一步加强农用薄膜行业管理,规范农用薄膜行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行为,引导农用薄膜行业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12月21日公布了《农用薄膜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本)》,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规范条件》鼓励符合建设规划的现有企业及新建改扩建农膜生产项目,在工业园区内集中建设。
《规范条件》要求,新建改扩建项目形成的农膜生产能力不低于10000吨/年,现有农膜企业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要加速发展,鼓励扩大中高端农膜产品的产能和产量,逐步减少低端普通农膜产品的产量。农膜吨制品耗电量不超过500千瓦时、耗水量不超过1立方米。
《规范条件》还鼓励现有农膜生产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投入,逐步实现研发等投入不低于企业销售收入2%的目标。
《规范条件》强调,不得以劣质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农膜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出厂产品合格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