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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企搬迁风暴来袭!25省市发布化工企业搬迁最后时间表!

发布时间:2017-12-18 99
17日,国家安监总局在江苏省连云港市召开“12・9”重大爆炸事故现场会。会议深入剖析了“12・9”事故原因和暴露出的严重问题,督促江苏省和全国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坚决遏制近期化工行业事故多发的势头。 国家安监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浩水出席会议并讲话,就如何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同类事故发生进行了部署。   12月9日,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10人死亡、1人受伤的重大爆炸事故,是今年以来国内发生的第2起化工重大事故。   据悉,目前全国有近30万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其中安全保障能力比较差的小化工占80%以上。今年前11个月,化工行业共发生事故203起、死亡238人,事故总量依然很大,重大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化工事故暴露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突出问题: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没有牢固树立;部分地方政府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不落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没有认真吸取历史上同类事故教训;设计、建设、安全评价等第三方机构履责不到位,埋下安全隐患。   会议要求,正确把握安全生产所处的历史方位,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化工事故多发势头,立即开展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全面评估,从严执法,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继续全面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12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和宣贯,部署下一步工作。   据了解,危化品企业需要搬迁的主要原因是城镇化快速发展而导致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足,是企业的外部原因,搬迁改造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发展。《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目标: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化品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或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监管总局已先后组织开展3次摸底调查,截至2016年底,共收到各地上报的需要搬迁改造的项目957个,总投资7540亿元人民币。   《指导意见》提出六项重点任务,一是组织开展摸底评估;二是编制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三是组织实施搬迁改造;四是强化搬迁改造安全环保管理;五是妥善化解各类风险问题;六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   刘利华指出,加快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战略决策部署,要充分认识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的重大意义,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今明两年是推进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的关键时期,有关部门、各级人民政府要站在国家战略高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按照“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市场运作、政策引导”的总体要求,凝聚共识、迎难而上、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共同推进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刘利华要求,《指导意见》是推进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的行动指南,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振兴实体经济发展的务实之举。是削减城镇人口密集区风险的有力措施。   各有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把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推进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要提高认识,把搬迁改造摆在工作中更重要的位置;二是统筹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监管总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发挥牵头推动作用,积极与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及行业协会沟通协调,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三是督促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地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通报。四是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的重要意义、相关知识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对社会舆情热点进行及时有效的引导和应对。   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部分中央企业代表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参加了北京主会场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重点园区和企业参加了当地同步分会场会议。   25省市发布化工企业搬迁最后时间表: 

  山东:山东现在有2762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近3万家的规模。2020年化工园区外危化品企业将关停、搬迁,关停30%以上危化品企业。   兰州:2017年8月份前确定分批关闭、转产和搬迁企业名单,2018年年底前完成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转产或关闭。   云南:启动人口密集区以及重点保护区等区域内的化工企业,2020年底前原则上必须完成搬迁、转产或关闭。   西安:全面启动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   武汉:即日起到2018年3月底以前,武汉将全面摸排各行业各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2019年底前武汉危化品企业全部搬离非化工园区。   据了解,2015年,天津8·12爆炸事故发生后,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遴选出238个危化品搬迁改造项目。按区域划分,东部地区有90个,占项目总数的37.8%,中部地区有100个,占项目总数的42%;西部地区有48个,占项目总数的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