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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限制使用高硫分劣质煤

发布时间:2014-09-01 41
长春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长春市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确定通过加强领导和管理,加快实施重点工程,推进全市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的普及进程,到2017年,实现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不高于2012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的目标,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长春市能源结构单一,主要以燃煤为主,煤炭约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80%,比全国高出10个百分点。2013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达2900万吨,是10年前的2倍。全市燃煤排放成为影响全市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为落实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等有关措施,长春市成立了能源结构调整工作推进组,将全市能源结构调整指标任务逐级下放到各城区、开发区和县(市、区)以及重点耗能企业,并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实施“能源结构调整工程”行动,完善能源多元化建设,加快建设气源保障性工程。中石油天然气东北大干网长春段将于2014年10月底建成。同时加快推进中石油双阳区10亿立方米调峰储气库和天然气公司、燃气公司液化天然气储罐等工程建设。
  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九台营城矿业分公司改扩建煤炭建设项目同步建设150万吨/年洗选能力的洗煤。对现有煤矿加快建设与改造,长春羊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一处60万吨/年洗煤厂,再建一处90万吨/年的洗煤厂。
  此外,全市范围内将限制销售和使用高灰分、高硫分的劣质煤炭。鼓励农村地区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推广使用洁净煤和型煤。并筹备成立长春市煤炭经营行业协会,规范煤炭经营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