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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取消和下放一批石化审批项目

发布时间:2013-11-22 12
南京市政府公布关于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其中涉及石化行业的有11项,包括投资日产300吨及以上聚酯、投资年产100万吨及以上新油田开发、投资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上新气田开发、投资乙烯改扩建、投资精对苯二甲酸(PTA)和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及对二甲苯(PX)改扩建等5个项目取消市发改委核准,改为备案管理。 
    投资年产30万吨以下煤炭液化、投资油和气管网(与主干管网连接的除外)、投资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加气站及油气混合站(不含高速公路和水域)、投资总库容5万立方米以下的成品油存储设施、投资年吞吐能力200万吨以下油气专用泊位、投资年产20万吨以下钾和磷肥等6个项目由市发改委下放对已列入市政府批准发展规划的项目核准,由区(园区)发展改革部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