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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中国(北京)国际车用橡胶塑料、复合材料展览会

展会时间:2010-11-13 至 2010-11-15 展会地点: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 69
    支  持 单 位:香港贸易发展局 

    中国塑料橡胶行业各地区行业协会 

    海外合作单位: 

    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美国驻华大使馆、日本驻华大使馆、德国驻华大使馆、英国驻华大使馆、韩国驻华大使馆、印度驻华大使馆、比利时驻华大使馆、波兰驻华大使馆、土耳其驻华大使馆、美国塑料产业行动集团、德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日本塑料橡胶工业协会、韩国橡胶工业合作协会、意大利橡胶工业协会、巴西贸易与投资合作局等; 

〓 展会概述: 

    随着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汽车轻量化和环保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塑料作为新型零部件材料,在汽车上的应用前景越来越广阔。2009年,随着国内汽车产量突破1300万辆的规模,国内车企对塑料件的需求量明显提升,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车用橡胶塑料、复合材料需求市场。 

  2010中国(北京)国际车用橡胶塑料、复合材料展览会创建于北京,立足中国-首都北京,辐射全球,是由中国塑料橡胶工业商会与北京热展国际展览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中国唯一国际化、专业化的车用橡胶塑料、复合材料展览会。致力于服务于全球车用橡胶塑料、复合材料制造业,将成为中国乃至世界车用橡胶塑料、复合材料市场发展的重要推助器。 

〓 观众组织计划: 

    1.    凭借热展公司多年积累海量数据,通过电话、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组织邀请全球航空航天制造业、南方航空、中国航空集团、东航航空、奥凯航空、香港航空、澳门航空、中华航空等;汽车制造业、通用、福特、奔驰、奥迪、丰田、宝马等南车、北车、城市公共车辆、交通运输车辆等相关单外到会参观、洽谈、采购。 

    2.    邀请各行业相关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合作,通过发函、发文、通知相关会员单位到会参观、洽谈、采购、交流。 

    3.    印刷门票请柬约六百万份安排专人分赴全球各大相关展会和相关专业工业园区,发送本届展会门票、请柬邀请专业观众。 

〓 展会特点: 

    此次大会将是本年度唯一一届中国地区内一行业交流、信息发布、产业链接、贸易洽谈、国际性博览会。 

〓 展会意义: 

    以交易为核心,展示、论坛为辅助,通过“产品、技术、产权”三大交易,形成专业展商和专业客商聚集、行业产品聚集、高新技术成果聚集、市场信息聚集的强效应,努力办成中国车用橡胶塑料制造业最有影响力的国际名牌展,并成为中国、乃至亚太地区车用橡胶塑料、复合材料制造业领域最新产品和技术的展示窗口和交易平台。 

〓 优势资源:    
 
   与中国各相关协会通力合作,和世界相关资源工业协会、橡胶塑料制造行业协会建立紧密联系,在权威机构多方支持下形成了一个多渠道、多方位、高水准的交流平台。建立长期有效的信息链接、资源共享、产品采购对接。 

〓 日程安排: 

   布展时间:2010年11月11日--12日     开幕仪式:2010年11月13日上午09:30点 
   展出时间:2010年11月13日--15日     撤展时间:2010年11月15日下午16:00点 

〓 展品范围: 

   ▼汽车车用橡胶塑料及复合材料配套产品;          ▼相关配套设备及各类零件; 
   ▼机车机动车橡胶塑料及复合材料配套产品;        ▼橡胶轮胎制造设备; 
   ▼航天航空橡胶塑料及复合材料配套产品;          ▼橡胶塑料原材料; 
   ▼城市公共车辆橡胶塑料及复合材料配套产品;      ▼橡胶塑料助剂; 
   ▼公路运输车辆橡胶塑料及复合材料配套产品; 
   ▼其它:轮圈、轮毂、车轮盖、轮胎保护链、轮压指示器、轮胎刺穿保护、车辆座椅、单机、技术和模具等; 

〓 参展费用:(注:双开口展位加收10%) 

    A区(标准展位):国内企业:RMB12800元/9 m2          外资企业:USD3000元/9 m2 
    B区(标准展位):RMB 10800元/ 9 m2          C区(标准展位):RMB 9800元/ 9 m2   
   室内光地(36m2起租):国内企业:RMB 1200元/ m2   外资企业:USD 300元/ m2  
   会刊广告:封面20000版  封底18000版  封二、封三、扉页 10000版  彩色内页5000版 

〓 同期论坛:专题研讨会、配对洽谈会、买家采购说明会、产品推介会等; 

〓 参展程序: 

    1、认真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书》表并加盖公章传真或邮寄至大会组委会; 

    2、参展单位报名后须在七个有效工作日内支付50%参展费用定金,否则大会组委会有权调整或取消其所定展位,余款应与2010年9月15日前付清; 

    3、未经大会组委会同意,参展企业单方面取消参展计划,其已付参展费用不予退还; 

    4、未经大会组委会同意参展企业不得转让已定展位,否则大会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 

     ★注:为保证展会整体形象,大会组委会有权保留或更改部分参展商展位的权力。 

〓 参展联络:
 
   北京热展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天通苑西三区22号楼5单元11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