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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平台规则 > 风控策略通知 > 关于“未经许可发布奥林匹克运动会商品”管控通知

一、背景

 

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未经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委会、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或国际残奥委会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请遵守《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以奥林匹克运动会为嘘头蹭热点、进行虚假宣传,对于假冒伪劣、侵权商品爱采购有权进行下架处理。

 

二、政策内容

 

《爱采购风控规则(展示类)》禁售标准中明确:未经许可发布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博览会、亚洲运动会等特许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带有奥林匹克标志、名称、徽记或奥运会特许类商品,如名称及其简称、吉祥物、会歌、纪念币、火炬造型、口号、“主办城市名称+举办年份”等信息。

 

三、所管控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以下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