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塑胶资讯 > 政策法规 > 广东江门水环境治污 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要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广东江门水环境治污 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要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发布时间:2016-08-18 50
水环境与每一位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从去年开始,广东江门市在潭江流域实行“河长制”考核,并按月通报各断面的水质情况,城市建成区内6条黑臭河涌的污染源信息也逐步公开……民众对于水环境污染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今年5月10日,江门市《水十条》实施方案获通过,全面规划了江门未来的水污染治理之路。在全市水环境大整治暨黑臭水体治理动员大会召开之际,本期“数读”趁热打铁,梳理了潭江流域各河段的水质情况及6条黑臭河涌内的污染源信息,并带大家了解目前我市的污水处理能力及未来水环境治理的蓝图规划。

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

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我市在水环境方面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间表

2016年底前

●清理取缔“十小”企业;

●各市、区制定出台造纸、印染、电镀等十大行业的专项治理方案,对重点行业企业执行最严格的排放标准;

●推动已进入园区企业集中治污,工业集聚区要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计划完成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建设150个。

2017年底前

●城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基本消除重度黑臭水体;

●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2018年底前

●天沙河黑臭水体达标;

●完成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任务;

●全市890条行政村要建成近1500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2019年底前

●杜阮河、龙溪河、会城河黑臭水体达标。

2020年底前

●麻园河、紫水河黑臭水体达标,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

●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

●市域范围内规划建设1个国家级湿地公园、2个省级湿地公园,每个县(市、区)至少新建1个湿地公园。

到2030年

●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进一步提高,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高标准稳定达标,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