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塑胶资讯 > 进口出口 > 国外对皮革产品的关税政策

国外对皮革产品的关税政策

发布时间:2007-09-11 17
    欧盟对鞋和鞋材进口加强关税壁垒:今年,欧盟国家对鞋类的进口加强了限制。欧盟15个成员国对从中国、印度和泰国进口的某些皮鞋,除了课以标准的进口税之外,还规定了最低进口价格不得低于5.7欧洲货币单位,作为一种反倾销措施。 
  
    但对于非皮革鞋类的进口税率,则有所下降,从18.2%降至17.6%,其中有些女鞋税率从6.2%降至5.6%。牛皮和牛革鞋帮面部件分别降至6.6%和3.3%。 按照普惠制(GSP)对发展中国家给予进口税率30%的折扣,也有新的变动:从巴西、中国、印度、巴基斯坦、阿根廷和泰国进口的皮革和原皮;从印尼和马来西亚进口的某些塑料和橡胶制品均自1998年起不再继续给予上述折扣优惠。从香港、新加坡和南韩进口的所有货品自1998年5月起全部不给予上述优惠。 
新西兰将降低鞋类进口关税:1986年以来,新西兰的进口关税逐步降低,到2000年其主要进口商品(纺织品、服装、鞋类)的关税将降为零。目前,40%的关税税目已实施零关税,但实际上90%的进口商品未征收肖税,也没有任何配额限制及其他非关税壁垒。 
  
    从1998年7月1日起,新西兰的鞋类及塑料制品进口关税已分别降到20%和7%。从市场特点看,新西兰市场虽小,竞争激烈,但容量大,潜力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