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耳同济知识产权论坛举行

发布时间:2012-11-12 6

11月9日,由拜耳与同济大学和国家知识产权培训中心联合举办的第七届拜耳-同济知识产权论坛于上海同济大学举行。论坛的主题是“为不同类别创新提供充分的知识产权保护——从业人员和法官面临的挑战”。主办方邀请了多名来自国内外业界专家,学者和政府嘉宾,从不同角度探讨了如何为创新者提供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此次论坛吸引了国内外100多名来自政府机构、大学,法院,知识产权专家、和从业人员的参与。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国际合作司吴凯司长在开幕致词中,对论坛的召开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并充分肯定了拜耳-同济知识产权论坛为推动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作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致力于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为来自全球的企业和创新者提供专业的服务和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吴司长提及,“拜耳-同济论坛为中外专家在知识产权领域提供了一个便捷和自由的对话平台,为体现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论坛的支持和推动,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自2010年11月起已连续3年加入了论坛的组织工作。”

拜耳集团大中华区总裁德友汉先生(Johannes Dietsch)表达了对此项目的支持,“拜耳的业务基础是不断将创新成果推向市场,作为拜耳在全球范围内的第三大市场,中国更是如此。我们通过在亚洲等业务增长地区,特别是中国创建研发中心来扩大创新网络。近年来,拜耳中国正不断加大其对世界级研发中心的大力投资,例如拜耳医药保健的全球研发中心,上海聚合物研发中心的三期扩建等。2011年,我们在全球研发方面的投资超过29亿欧元。拜耳和其他创新公司在其业务模式方面依赖于知识产权保护,而知识产权法律的制定也是投资决策的一大关键因素。因此,我们通过行业协会,在法律制定过程中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务部和其他机构展开积极对话。”德友汉先生说。

一年一度的拜耳-同济知识产权论坛是拜耳公司与同济大学中德学院(CDHK)知识产权教席合作七年多来的一项突出工作成果,这一论坛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平台,让知识产权专业人士得以面对面地交流信息。该论坛吸引了行业专家、执法机构和外商投资企业,共同就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展开讨论并交流想法和意见。

对于建设创新型社会而言,为创新者提供充分的保护是最为重要的。不同层次的创新需要不同类别的保护,这对立法者、法官和从业人员都是一大挑战。在今年的论坛上,来自中德两国的专家演讲者分享了关于为创新者提供充分知识产权保护的想法。德国杜塞尔多夫高级法院主审法官Johanna Brueckner-Hofmann女士以一桩诉讼为例,阐述了欧洲外观设计专利法。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孔祥俊博士教授则探讨了关于中国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断问题。来自国务院法制办的代表介绍了关于中国商标法的第三次修订,同时,来自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王霄蕙女士则谈到了专利的复审和失效。来自拜耳公司的演讲者Florian Bottenschein博士和Dorian Immler博士分别探讨了商标类型及其对企业的法律价值,以及制药创新中的二次发明。来自中国欧盟商会的业务经理Dan Prud’Homme讲述了中国专利相关的政策及其对创新的影响。最后,同济大学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实施研究基地的朱雪忠博士教授则以辩证地理解中国专利的质和量为议题,为本次论坛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携手同济和国家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拜耳希望能够加强产业界、大学院校以及研究机构之间的知识产权合作意识,并通过知识产权论坛这个平台推动各方的合作开展。同时,拜耳也希望该论坛能为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作出宝贵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