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商局公布2季度塑料袋质量监测结果

发布时间:2012-07-09 24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2季度对成都市金堂县、彭州市、蒲江县、青白江区、新都区的商场超市等流通领域销售的商品零售包装袋、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塑料购物袋进行了质量监测。结果显示,少部分包装袋(膜)存在尺寸偏差(厚度)、热封强度等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本次监测委托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承检。分别对商品零售包装袋、塑料购物袋的尺寸偏差(厚度)、热封强度、漏水性、跌落试验,以及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产品的拉伸强度、透光率、自粘性、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等主要指标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标称江门金榕家庭用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金榕保鲜袋,标称四川都江堰市宏宇塑料厂生产的三批次塑料购物袋不合格。     

据悉,工商部门已责令该企业将不合格商品下柜,并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2季度塑料袋(膜)商品质量监测不合格商品及被监测人名单

序号 样品名称 被监测人 标称生产单位 标称商标 规格 生产日期或批号 主要不合格项目
1 金榕保鲜袋 成都桂湖摩尔商贸有限公司 江门金榕家庭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 25cm×38cm 200个点断式加厚型 2012/3/20 尺寸偏差
2 塑料购物袋 彭州市天彭镇精美厨酒店用品经营部 四川都江堰市宏宇塑料厂 强大 580×(350+160)×0.025mm 不详 尺寸偏差
3 塑料购物袋 彭州市天彭镇精美厨酒店用品经营部 四川都江堰市宏宇塑料厂 宏宇 宽34cm 不详 尺寸偏差
4 塑料购物袋 彭州市天彭镇精美厨酒店用品经营部 四川都江堰市宏宇塑料厂 ---- 宽15cm 不详 热封强度、尺寸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