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袋使用量减少75%

发布时间:2009-07-03 46
      
      近日,扬州市召开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袋专项检查汇报会,向省检查组汇报了我市“限塑”专项检查的情况,检查结果显示,“限塑令”执行一年来,我市塑料袋的使用量已下降到过去的四分之一。 

  由发改委、经贸委、质监局、工商局、环保局、物价局6部门组成专项检查小组,检查相关企业50家,检查经营户14004户,查处不合格塑料袋4.58万只,查办案件1起。检查发现,绝大多数超市、商场等限塑措施执行到位,但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等仍存在违反“限塑令”规定的行为。我市将建立完善零售场所塑料袋使用情况日常巡查监管制度,严把市场准入,抓好废塑料回收利用环节,进一步巩固我市“限塑”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