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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声音:建议提高“限塑令”法律位阶,改为《塑料袋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8-03-08 226
自2007年“限塑令”推行以来,尽管商场、超市等对购物塑料袋收费但总体执行效果仍然不佳。现有“限塑令”仅仅是国办通知,其执行效果有限。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李霭君建议,提高“限塑令”法律位阶,改为《塑料袋管理条例》,加强法律强制性约束力。   要达到限塑效果,必须从源头上减少塑料制品的生产量,李霭君建议对塑料袋的生产采取行政许可、总量控制等措施。所有生产的塑料袋必须备案,以便进行数据统计。通过总量控制,逐年减少塑料袋的产量,直至禁塑。   网购平台是否应纳入“限塑令”管制?   2010年以后网购才大规模崛起。网购平台是否属于“商品零售场所”范畴,是否受“限塑令”管制,在2007年“限塑令”中并无明确界定。   李霭君认为,十多年前的“限塑令”对网购、快递、外卖等新业态平台不可降解餐盒餐具等监管仍属空白,“限塑令”的升级迫在眉睫。   李霭君提供的数据显示,网购快递和外卖平台目前一天仅塑料袋就分别产生0.4亿个和0.2亿个,约合一年15万吨,且尚不包括快递包装使用的塑料缓冲物、胶带和外卖使用餐具等其他一次性塑料用品。   李霭君提出,应进一步扩大并明确“禁塑”监管范围,加大对塑料袋使用的监管力度,并用科学机制来保障禁塑令的实施。   李霭君建议建立押金和保证金制度,将商品原始包装之外的塑料袋类全部纳入“限塑令”管制范围,将网购平台和网购卖家明确纳入“限塑令”管制对象,网络卖家出售违规超薄塑料袋或违法提供免费塑料袋(如外卖商家免费提供塑料袋和一次性塑料餐具等),也应受到相应处罚。   李霭君表示,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加大资金投入,鼓励塑料袋替代方案的研发和推广。推广共享快递包装盒等可多次重复利用的包装,避免使用一次性包装袋,减少白色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