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塑胶资讯 > 政策法规 > 石家庄海关:查证涉案走私进境废塑料、废五金等固体废物约2万吨!

石家庄海关:查证涉案走私进境废塑料、废五金等固体废物约2万吨!

发布时间:2018-01-09 75

近日,在海关总署缉私局统一指挥的打击废物走私“蓝天”专项行动第4轮集中打击中,石家庄海关成功侦破一起利用他人许可证走私固体废物进境的犯罪案件,已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证涉案走私进境废塑料、废五金等固体废物约2万吨。 2016年5月至今,犯罪嫌疑人吴某垠、耿某江自美国、加拿大等地大量采购废塑料、废五金,委托孙某、张某静等经营的货运代理公司,利用大城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口类可用做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以伪报收货单位方式自天津、广州口岸走私进境,并由吴某垠、耿某江在国内倒卖销售牟利。   2017年1至11月,石家庄海关查发涉嫌倒卖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及擅自销售进口固废等问题共9起,涉案进口废塑料2362吨、废五金2225吨,总货值4769.7万元,为维护生态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7年12月19日,石家庄海关集结了48名缉私民警,在石家庄、大连、天津等地同步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截至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扣大量书证、物证及电子证据,查证涉案走私进境废塑料、废五金约2万吨。   石家庄海关表示,海关将进一步加大与环保、质检、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的联系配合,强化打击走私固体废物违法活动,坚决将“洋垃圾”堵在国门之外,全力保障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根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规定,“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液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