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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18吨塑料低价倒卖 男子被判有期徒刑5年

发布时间:2017-12-12 65
一个游手好闲之徒冒充企业“合伙人”,骗取供货商信任后,在对方三次送货途中截留货物,低价出手,将骗来的不义之财挥霍。近日,这个“空手套白狼”的男子最终被慈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
    今年2月初,男子龚某认识了做塑料生意的江女士。春节期间,他开车带着江女士来到他事先联系的嵊州一家电器企业,谎称自己就是该企业的合伙人,陪着江女士在企业参观。
    之后,龚某向江女士定了16吨阻燃尼龙塑料和ABS塑料等货品,然后偷偷联系送货的司机,让其送到他指定的地点,然后低价倒卖。
    在这期间,江女士要求龚某及时汇款,龚某为了不让她起疑心,就当着江女士的面将货款通过自动柜员机进行了转账。
    江女士之后一查,货款没有到账,就打电话问龚某。他说钱已退回到他的卡上了,可能是柜员机出了问题(其实是他当天去银行柜台撤销了转账,把钱退回到了自己卡上),叫江女士放心好了,忽悠住了她。
    4月10日,江女士发现货款始终没到账,感觉被骗了,就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几天后,慈溪警方根据线索,在余姚一住宅小区附近蹲守,把龚某抓获。
    经查,龚某变卖18吨塑料得到赃款16.8万元,其中10万元被他借出去无法收回,其余的都被他挥霍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