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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质监局:2批次食品用塑料膜袋抽检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7-09-28 32
为加强广东省生产环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广东省质监局2017年7-9月组织开展了食品用塑料容器和食品用塑料膜袋省级“双随机”监督抽查,共抽检样品251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80%。
本次共抽检33批次食品用塑料容器样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高锰酸钾消耗量、总迁移量、重金属、脱色试验、丙烯腈单体特定迁移量等项目进行检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本次共抽检218批次食品用塑料膜袋样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高锰酸钾消耗量、总迁移量、重金属、脱色试验、单体及其他起始物的特定迁移限量和特定迁移总量限量及最大残留量、甲苯二胺、溶剂残留总量、苯系溶剂残留量等项目进行检验,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的项目为溶剂残留总量。
溶剂残留总量是由于食品用塑料膜(袋)加工工艺中所用的印刷油墨和复合胶粘剂本身含有一定量的溶剂,在加工过程中也需要添加一定量的稀释溶剂调节粘度,以适应印刷复合工艺条件的需要。导致溶剂残留量总量超标的原因主要有选材不当,生产各环节缺乏必要的控制措施等。
广东省质监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市质监局依法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包括要求有关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落实整改;将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专项抽检力度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