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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废品加工点违法排放污染物

发布时间:2017-09-19 37
消息来源海口日报,本报9月14日讯(记者李云川)13日,接到美兰才平塑料废品加工点涉嫌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群众举报件后,城警美兰大队对该加工点主要负责人张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9月8日,美兰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向市公安局城警支队美兰大队移送海口美兰才平塑料废品加工点涉嫌违法排放污染物一案后,民警立刻展开调查,发现美兰才平塑料废品加工点位于美兰区演丰镇苏民村委会登高二村林克兴立桥坡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私设排污口直接排入未经硬化的土坑里,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9月13日,城警美兰大队民警将该加工点的主要负责人张某(男,49岁,湖北监利县人)传唤至市公安局美兰分局白龙派出所审查处理。
经审查,张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3条第3项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