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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限塑令”想到……

发布时间:2017-06-26 75
之前到超市购物,带上钱就是了,超市会免费提供塑料袋。对于商家来说,这项服务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2008年6月1日“限塑令”实施以后,上超市就没有那么省事了,你得自备购物袋。如果不带上购物袋,采买的货物多了拿不了,就得花钱买,两毛钱一个,不再白给了。购物者使用塑料袋的成本是增加了,商家的经营成本却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
一晃9年过来了。到超市、商场里看看,没有自备购物袋的顾客还真不少。除了一些大妈大伯,年轻的消费者一般都嫌麻烦不会带。两毛钱在这一支消费主力军看来简直不是钱。尽管很多小年轻还在向父母亲要钱,还是啃老一族,但他们是不会向老一辈学习的。自备购物袋,省下两毛钱,在一些青年人眼里是抠门是小家子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明确规定:“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因此,商家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向顾客有偿提供塑料袋了。以有偿形式通过增加购物者使用成本来调节塑料袋的使用率,是出台这一文件这一规定的本意,效果不是没有,但是副作用也不少。“限塑令”蜕变为“卖塑令”,这恐怕是有悖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也不是国务院出台这一文件和规定的初衷。重点是,白色污染依旧得不到很好的治理。
由塑料袋的白色污染联想到一次性日常用品造成的大量浪费和污染,由“限塑令”联想到一次性日常用品已经或正在被一些城市限制或被禁止,弱弱地问一句:酒店、宾馆取消了免费为房客提供一次性日常用品以后,会不会也变成有偿服务?消费者在吃、喝、住等方面的日用品是不是理所当然应该自备?增加的成本是不是理所当然应该由消费者买单?有关方面在限制、禁止商家提供一次性日常用品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消费者的感受和利益?
但愿“限塑令”变成“卖塑令”的笑话,不会在限制、禁止酒店、宾馆免费提供牙刷、纸杯、梳子、香皂等一次性日常用品时重演。我们关心的是,消费者的既得利益不会受到损害。
不要再做浪费和污染依旧而苦了消费者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