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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迪达斯和彪马在鞋类核心化合物上的激烈斗争

发布时间:2017-05-18 57
备受关注的阿斯达斯(Adidas)和彪马(Puma)之案正在德国进行中,此次争论焦点与3条纹无关。这两个总部均位于德国赫尔佐龙拉赫的两个品牌于2013年秋季上庭受审,当时彪马为诉讼方,指控阿迪达斯的Boost系列侵犯了其受专利保护的鞋底。
故事背景如下:2009年,彪马开始和德国化学品公司巴斯夫共同研发泡沫聚氨酯鞋底,最终四项设计获得了专利保护。两年后,巴斯夫和彪马断了工作关系(彪马声称巴斯夫终止了合作关系),转而与阿迪达斯展开合作。
此后,巴斯夫和阿迪达斯签署决定了其创造的聚氨酯泡沫技术“Infinergy”的独家销售权,使得阿迪达斯于2011年跃升成为该化合物的垄断者。因此,阿迪达斯在2013年推出了新一代“Boost”鞋类产品,单就2015年销售便达到了1000万双对。
鉴于巴斯夫对阿迪达斯的独家许可授权,彪马被迫寻找新的合作伙伴来制造聚氨酯泡沫塑料,并于2014年与美国亨斯迈公司合作。同年,彪马推出了“NRGY”系列运动鞋,和阿迪达斯的Boosts系列类似,都有弹性缓冲的鞋底,这是是跑鞋的理想鞋底。
彪马诉阿迪达斯
当时彪马起诉阿迪达斯时,称竞争对手偷走了其一项专受利保护的设计。对于该说法,阿迪达斯表示否认,称双方的泡沫鞋底虽外表相似,但这仅因他们使用的是同一种化合物。法兰克福的初审法庭于2015年6月赞同了阿迪达斯的说法,认为“Boost”鞋底的设计实际上主要是由技术决定的,阿迪达斯没有别的选择。因此,法院驳回了彪马的上诉请求。
彪马对该决定提起上诉,其知识产权负责人尼尔·纳里曼(Neil Narriman)说道:“我们必须承认阿迪达斯用的是我们的工具、研究和专门知识。”并进一步称,彪马对上诉成功感到很乐观:“阿迪达斯在法兰克福和杜塞尔多夫诉讼中发表的言论相互矛盾,前后不一。”
阿迪达斯诉彪马
此后不久,阿迪达斯向彪马提起诉讼,声称彪马的“NRGY”运动鞋侵犯了Boost鞋底并寻求禁令,停止销售彪马运动鞋。下级法院站在彪马一边,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也与2016年4拒绝了阿迪达斯的说词。
法院一作裁决,阿迪达斯的发言人就告诉WWD说:“我们将审查我们的选择及潜在的后续步骤,继续大力保护我们的权利,采取行动以防侵权。”
她进一步指出说:“我们会继续大力保护我们的权益不受侵权。”
这两家运动服饰公司的激烈竞争可追溯到20世纪40年代后期,那时双方创始人阿迪(Adi)和鲁迪·达斯勒(Rudi Dassler)俩兄弟发起第一次争吵。
整个行业
阿迪达斯和巴斯夫的独家交易的实际进行程度和持续时间尚不清楚。由于巴斯夫公司发言人“未透露其业务关系的细节”,我们只能推测得知该项许可可能即将到期,这绝对会阿迪达斯的Boost系列的独家销售权乃至整个行业。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阿迪达斯不是唯一使用巴斯夫专利化学品的主要运动服饰公司。阿迪达斯的子公司Reebok以及劲敌耐克都在使用巴斯夫“创新的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Elastollan以提升鞋子的耐用程度,使其更符合人体工程学,更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