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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依法关闭两家违法排污塑料粒子厂 行政拘留2人

发布时间:2017-05-16 64
5月2日深夜,娄底市开展环境保护“天剑行动”中,在涟滨村发现有两家塑料粒子加工厂在被查处的情况下擅自恢复生产,立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果断出手,对这两家工厂依法查处、彻底关停,并行政拘留两家工厂相关责任人。5月10日,记者随娄星区环保局同志来到涟滨村查看整改落实情况。


娄星区依法关闭两家违法排污塑料粒子厂

娄星区依法关闭两家违法排污塑料粒子厂
    一进入工厂内,记者看到地上随处可见没被全部运走的废旧塑料编织袋,简易的木棚内摆放着一些简单破旧的生产机器,工厂工作人员正在把设备进行拆除。据记者了解,这两家塑料粒子厂分别叫李征兵塑料粒子厂和周文浩塑料粒子厂,加工厂营业执照均已过期,都没有税务登记和环保审批手续。
    据娄星区环保局的同志介绍,李征兵塑料粒子厂在3月6日就已经被查处,检测结果表明:悬浮物超标26.0倍,化学需要量超标2.1倍。4月7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如下:第一立即停止排污,第二罚款人民币161360.00元。市环保局在3月29日、4月17和4月29日的督查中都没有发现生产,但5月2日的“天剑行动”中,发现该企业擅自恢复生产。市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行政处罚,计罚日数自2017年4月30日至2017年5月2日止,罚款人民币484080.00元;周文浩塑料粒子厂同样在3月6日的查处中发现其悬浮物超标5.0倍,市环保局处以罚款人民币2694.00元的行政处罚,计罚日数同样自2017年4月30日至2017年5月2日止,罚款人民币808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