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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加强特定玩具中的化学品安全

发布时间:2017-05-12 38
《土耳其玩具安全法》进行修改,在特定玩具中增加了镍的使用,并限制了3种阻燃剂、双酚A,甲酰胺和4种防腐剂的使用。生效日期根据化学物质不同而不同,首个生效日期为2017年4月4日。
2016年10月,我们[1]已经通知您,土耳其已公布其《土耳其玩具安全法》以符合现代玩具区安全要求。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本质上是取自于2009/48/EC法案[2],也就是欧盟玩具安全指令(TSD)。
2017年4月1日,土耳其遵循第2017/30025号法规[3]在其官方公报(Resmi Gazete)上公布了其《玩具安全法》的修订之处。此次修订与其它次修订比较而言,涵盖了几处重要改动之处。
允许镍的使用,这是一种属于2类致癌物质,通常在不锈钢玩具或玩具部件,以及会有电流通过的玩具部件中使用。本次修订目前与TSD附件II的附录A一致。
对符合《玩具安全法》的合规推测,既承认欧盟标准(EN)也承认其对应的土耳其标准(TS)。相应的土耳其标准清单在2017年4月1日第30025法令下[4] (第2017/30025号法令),并于2017年4月4日开始生效。
– 供36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或其他任何可被放于嘴中的玩具中限制了9种化学物质(表1中,1-9项)使用。本次修改现在与TSD附件II的附录C一致。
对这9种化学物质(表1)的技术要求本质上需与TSD附件II的附录C中要求相同。
– TCEP、TCPP 和 TDCP:2014/79/EU号指令;BPA [5]:2014/81/EU号指令
– 甲酰胺:(EU) 2015/2115号指令;BIT:2015/2116号指令;CMI:MI (3:1), CMI和MI [6]:2015/2117号指令。
以下为这9种化学物质的三个生效日期:
– TCEP、TCPP,TDCP 和 BPA:2017年4月4日
甲酰胺和BIT:2017年5月24日
– CMI:MI (3:1), CMI)和MI: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