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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 查明污染面积及地块分布

发布时间:2017-04-28 29
《合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近日在安徽省合肥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上获得通过。根据这一方案,到2020年,合肥市土壤污染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到本世纪中叶,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2017年,合肥市将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主要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以污染地块和疑似污染地块为重点调查对象。到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19年底前,掌握已关闭搬迁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情况。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划分环境风险等级。

合肥市还计划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17年底前,在耕地、林草地等区域,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开展土壤监测工作,基本形成土壤理化指标、污染物的监测分析和应急监测能力。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结果,合肥将适时发布全市土壤环境状况。重点行业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合肥市亮出“红剑”,规定对已污染的地块若治理不达标坚决不得出让。自2017年起,合肥市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重点排查已搬迁或关闭企业原址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建立潜在污染地块清单,并动态更新。对已经污染的地块中,治理不达标的,不得出让、转让。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必须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所在地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合肥市还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民间环境保护机构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