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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齐抓共管下好水污染治理一盘棋 集中开工432个污染防治重大项目

发布时间:2017-04-18 37
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面前,四川省坚持守好第一道岗,建章立制,以质量为导向进行环境管理。为了彻底解决流域水污染问题,四川以"歼灭战"的方式向河流劣Ⅴ类水体宣战,重点治理沱江、岷江等污染严重流域。在政府和群众的共同努力下,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

四川省位于我国西南腹地,北连陕西、甘肃、青海,南接云南、贵州,东临重庆,西衔西藏,是承接华南华中,连接西南西北,沟通中亚、南亚、东南亚的重要交通走廊。全省水资源极为丰富,我国两条母亲河之一的长江从四川宜宾起正式冠以"长江"之名,在四川境内蜿蜒1033公里。岷江、金沙江、嘉陵江、大渡河、沱江等支流也在四川境内汇入长江。

近年来,四川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成为中国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经济总量连续多年位居西部第一。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指示精神,确保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四川省进行了大量探索。在四川省政府和群众的共同努力下,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

建章立制 以质量为导向进行环境管理

环保工作要从顶层设计层面厘清责任边界,这是环保工作者的共识。

2016年,四川省出台《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对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等环境保护职责进行梳理细化。

根据此次出台的《分工方案》,各地县级以上党委,负责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组织开展环保督查;同时明确了由县级以上政府对辖区内的环境质量负责,并组织开展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污染防治。

为了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将环保责任落到实处,四川省委、省政府还出台了《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实行)》,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

作为四川省污染最严重的流域,沱江、岷江流域一直都是治理的重点。

"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公共服务,采取PPP等模式投入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污新机制。还要鼓励地方政府购买环境服务,有效解决群众环境诉求与财政资金不足的矛盾。"四川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按照计划,四川省政府在明确各市州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后,将按月对国控断面水质情况、"水十条"实施进展进行调度,督促重点工作落实。同时强化考核问责,将"水十条"考核结果作为对地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和选任的重要依据以及安排中央、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齐抓共管 全省水污染治理一盘棋

有了制度保障,各项工作就得以有序开展。2016年,四川省实施了一系列环保改革措施,环保工作初步实现了由"零敲碎打"的常规治污向"系统推进"的攻坚作战转变,由主要监管企业"一手抓"向督政督企"两手抓"转变,由环保部门"单兵作战"向各方参与"集团会战"转变。

据了解,2016年底,四川省政府在成都等20个市(州)集中开工432个污染防治重大项目,总投资542亿元,全面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战役"。

为了彻底解决流域水污染问题,四川省以"歼灭战"的方式向河流劣Ⅴ类水体宣战。从2016年起,四川省每年还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水污染防治攻坚激励和约束。与此同时,今年中央和四川省政府安排了10亿元污染治理资金。

"针对‘三江’流域87个国家控制断面中8个劣Ⅴ类水质断面和3个Ⅴ类水质断面所对应的20余条严重污染河流,四川将实行省、市(州)政府挂牌,按流域逐条综合治理,限期达标。"四川省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李岳东表示。

按照行动方案,四川省将以岷江、沱江、嘉陵江等24条污染严重的一级支流作为主攻方向,制定水质达标方案,一对一击破。

完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改造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以及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按照计划,2017年成都市建成区污水要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其他市级城市建成区要在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

在重点地区控制磷污染物排放。在总磷超标集中的成都、自贡、泸州、德阳、内江、乐山、南充、眉山、宜宾、广安、资阳等重点城市实行按容量控制总磷污染物排放。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到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

以"河长制"促"河长治"。四川省积极推行河长制,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河长制实行情况纳入各地党委、政府目标绩效考核。

奖惩分明 上下游联动确保水质提升

目前,四川省在岷江、沱江、嘉陵江"三江"流域所设置的监测断面已经扩大至81个,覆盖了整个"三江"流域,而且在上下游城市之间也建立起了严格的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

据四川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核总工程师董晓辉介绍,早在2011年,四川省委、省政府就制定实施了岷江沱江流域试行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这项制度就是以交界断面的水环境监测数据为依据。

按照2016年出台的《四川省"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水环境赔偿金的核算方式从单因子考核变为了多因子扣缴,同时设定不同监测因子的赔偿金基数。当监测断面任何一个监测因子的结果劣于规定类别时,该断面上游市、县就给予下游市、县环境赔偿。

举个例子,如果上游A市超标了一个因子,那A市要对下游B市作出该因子的赔偿,如果超标的是两个、3个考核因子,则赔偿金额是这几个因子的赔偿金额之和,污染惩戒力度明显加大。

做得不好要罚,做得好就要奖。除了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外,《办法》中还增加了一项"水环境改善金",对上游治理水环境成效明显的市(州)进行鼓励。

过去的扣缴制度中,除了对水质超标的污染扣缴之外,保持水质优良的地区得不到任何补偿,这就影响了各地市的工作积极性。《办法》出台后,假如从上游A市流到下游B市的水质应该为Ⅲ类水,但A市的水质治理较好,实现了Ⅱ类水质出境,那么B市就要给A市支付水环境改善金。

目前,四川省环保厅正在制定"三江"流域省界断面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拟将涉界断面的市、县纳入补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