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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促进垃圾焚烧选址“落地” 行业发展背后隐藏矛盾重重

发布时间:2016-11-25 38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将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作为维护公共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到2020年底,全国设市城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将占总处理能力的50%以上,全部达到清洁焚烧标准。

垃圾焚烧处理迫在眉睫

据统计,我国每年产生的垃圾总量可达2.5亿吨,全国现有垃圾堆存量已达80亿吨以上,并以每年8%的速度快速增长。

为应对日益严峻的“垃圾围城”问题,2007年,我省所有县级以上城市都建成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但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有限,大量生活垃圾依然需要通过填埋方式来处理。数据显示,我省平原地区现有垃圾填埋场86座,占地2万余亩,而目前不少填埋场将饱和封场。“若继续筹划建设垃圾填埋场,将占用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因此,推动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已迫在眉睫。”11月23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处长刘江明说。

2014年,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17年,郑州、洛阳、安阳、新乡等12个省辖市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新增处理能力1.3万吨/日。今年8月份,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又联合发文,提出力争到2020年,省辖市规划建设完成覆盖半径60公里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逐步实现生活垃圾终端处理方式由填埋向填埋和焚烧并重转变。

焚烧设施建设面临落地难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具有占地省、减量效果明显的优点,还可以利用焚烧余热来发电。这样绿色环保的项目,近年来在各地却屡屡遭遇落地难,原因何在?

“由于不了解、不理解,很多人把垃圾处理设施视为污染源,因此规划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常常会因为附近居民的反对而搁置。”据省住建厅一位专家介绍,我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展缓慢,部分项目早已完成可研性报告编制等工作,但至今未能确定实施。记者也了解到,我省目前已有郑州、许昌、周口、开封4市采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但整体处理能力较低,均无法满足需求。

垃圾焚烧应实现“邻利效益”

如何破解垃圾焚烧项目的落地难问题?此次四部委联合印发的《意见》中提到的“构建邻利型服务设施,实现共享发展”,指明了未来的方向。

“‘邻利’,就是要严格控制垃圾焚烧项目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确保周边公众的健康安全。”据郑州市城管局市容环卫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内的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已十分成熟,以荥阳垃圾焚烧场为例,其空气污染指标已达到国家标准,甚至略优于欧盟标准,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不良影响。

“要让垃圾焚烧项目能够顺利落地,还得让周边居民享受到相应的实惠、得到适当的补偿。”河南理工大学太行发展研究院教授谢东方表示,四部委《意见》中提到的“面向周边居民设立共享区域,因地制宜配套绿化、体育和休闲设施,实施优惠供水、供热、供电服务,安排群众就近就业”等举措,有助于化解公众对垃圾焚烧项目的盲目抵制,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

“城市生活垃圾的科学化处理,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推动垃圾焚烧处理需要全社会参与,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