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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再拨5亿支持PPP,能否成为撬动全局的“杠杆”?

发布时间:2016-10-11 27

日前,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介绍,已下达2016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5亿元,供各地分解落实到交通运输、重大市政工程、文化教育等主要领域内的具体项目共703个,涉及总投资高达1.2万亿元。

据发改委介绍,这5亿元资金,将主要用于支持重点区域或行业的PPP项目规划编制,以及重点PPP项目的评价论证咨询、实施方案编制、招标文件起草、合同文本拟定、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和资产评估等。这些论证、评估、方案制定类的基础性工作,从根本上决定着项目落地的可行性和过程控制。

PPP项目中,政府一方的作为能否使社会资本放下顾虑和包袱积极参与,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项目的成败。因此,在资金支持已经到位的情况下,资金支持PPP,首先需要提高使用效率,发挥杠杆作用,力争起“四两拨千斤”之效。

国内行政效率先天较弱,政府发放的各类支持资金、补助资金往往面临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这一弊端在PPP项目中应格外重视。

提高发放速度,强化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监督和问责,不仅仅关系到资金的使用能否切实到位,还会给社会资本发出正面信号—高效率地使用资金,能够增加社会资本对PPP项目规范度、市场化程度的认可,进而提高社会资本参与这类项目的信心和动力。

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的背景下,提高增长效率已成核心命题,相较于单纯的政府主导性投资,在提高效率的层面上,PPP项目由于引入了社会资本,因而具有先天优势,但要确保充分发挥这种先天优势,还需政府对各种变量进行精准的把控,光给钱远远不够。

目前的国内状况是,PPP的相关法律和政府履约能力均尚未健全,核心的投资回报机制总体也没有成型,回报率偏低、政府让利不足、过度让利的问题同时存在,对此,不仅仅是民营资本有所顾虑,社会争议较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态度也颇为纠结。作为PPP的发起者,除了提供资金支持,政府坚持市场化导向,以制度、法律理清其中的逻辑、完善配套就显得更为重要。

传统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被剥离融资功能之后,PPP取而代之有其合理之处,5亿元的支持资金落地,更凸显了政府对此的重视程度。在当前PPP模式尚未成熟的局面下,5亿元资金担负着撬动PPP全局的杠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