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塑胶资讯 > 政策法规 > 陕西铜川发布水污染防治方案 年底消除漆水河黑臭水体

陕西铜川发布水污染防治方案 年底消除漆水河黑臭水体

发布时间:2016-08-26 31
8月16日,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铜川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将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加大水环境执法力度,今年年底前,将消除漆水河黑臭水体。

8月16日,铜川市市长杨长亚主持召开铜川市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铜川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目标,今年年底前,将消除漆水河黑臭水体。

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方案提出,今年年底前,消除漆水河黑臭水体。2017年底前,完成漆、沮两河景观带建设任务。到2020年,全市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与Ⅲ类)比例达到56%以上(2030年达到75%以上)。岔口断面水质达到Ⅴ类(2030年达到Ⅳ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下(2030年基本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的达标。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10%以内(2030年控制在5%以下)。

今年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2017年底前,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备,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污水不能集中处理的工业园区,必须建成全覆盖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并接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

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并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适时开展低毒、低残留农药施用补助试点工作。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加大再生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力度,将中水利用纳入新建企业环评审批。企业内部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利用中水,最大程度节约用水。洗煤废水闭路循环不得外排。到2017年,市区、县城和工业集聚区再生水利用率分别达到25%、15%和30%。自2018年起,全市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保障性住房,应安装建筑中水使用设施。到2020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节约用水,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到2020年,全铜川市年用水量控制在1.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4%、13%以上。

抓好工业、城镇、农业节水。严格执行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用足用好省级海绵城市是建设试点城市的政策、技术、项目、资金等支持,解决好雨水收集和再生利用的问题。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到2020年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以上。

加大水环境执法力度

今年年底前,完成柳湾水厂柳湾井地下水源保护区划定和乡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2017年底前,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建设,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应实施封井回填;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

强化环保、水务、城管、公安、监察等部门协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擅自拆除、闲置水污染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未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

将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纳入调查范围,全面推行排污许可。

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各区县及市级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与全市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对受到责任追究的党政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