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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开展公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排查安全隐患3018处关闭取缔103家企

发布时间:2016-07-28 34
今年上半年,深圳大鹏新区开展18项安全生产和城市公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2.1万余人次,检查单位1.6万余家(处)次,排查安全隐患3018处,辖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得到全面提升。

7月12日,新区召开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城市公共安全工作会议,贯彻市委精神,分析研判形势,查找问题根源,部署下半年工作。大鹏新区党工委书记王京东,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高圣元,党工委副书记孙新华参加了会议。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5个成员单位34名领导纳入考核

上半年,新区重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成了对15个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和34名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考核;出台了《大鹏新区安全管理“1 3”文件》,修编形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10个配套文件》,进一步明晰了党政部门安全工作职责,调整完善了新区安委会组织及架构,逐步构建起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项监管和属地管理等“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岗双责”督查督办 重点行业领域建档整改

新区安委办和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督查督办,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上半年,现场督查、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10次,督查政府部门和企业共62家次。在日常督查中,除每月定期对重点单位、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外,组织召开协调会、督办会等,统筹协调、推动解决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上半年,新区先后组织开展余泥渣土受纳场、垃圾填埋场、危险边坡和地质灾害、违法建筑、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海上休闲船舶等18项专项整治。各办事处、各部门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和新区主要领导“执法检查决不搞下不为例”的指示,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并结合新区“留痕计划”,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台账,完成一项,消除一项。整治行动开展近3个月以来,共出动2.1万余人次,检查单位1.6万余家(处)次,排查安全隐患3018处,完成整治2436处,立案查处187起,关闭取缔103家。

整治行动后期,新区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新区领导对63项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每周听取、研究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截至目前,2项领导挂牌督办的较大风险隐患和25项一般风险隐患已完成前期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