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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石化丁酮产品CIF条款下出口

发布时间:2016-06-20 85
记者日前获悉,5月下旬,兰州石化完成出口韩国的近1000吨丁酮产品,结汇人民币420万元。
兰州石化出口贸易科以往出口丁酮均为FOB条款。今年3月应韩国客户要求,在多方了解船期及运价前提下签订了新的CIF条款出口合同,发货日期为4月中旬之前。
丁酮库区今年由连云港更改为南京欧德油储,在南京当地没有出口丁酮的先例,相关货代对南京港口、欧德油储罐区及丁酮出口CIF条件下的流程操作尚不熟悉。出口贸易科积极为其提供产品信息、操作流程、主要事项、港口罐区、韩国接货港等相关情况,促使有关单位完善招投标相关内容。此次丁酮CIF条款出口操作中,各协作单位均是第一次,出口贸易科主动担当,每天追踪船舶动态,并通知港口罐区,根据船舶仓容确定装船量,与第三方检验检疫机构落实取样时间、了解产品质量信息、证书格式及内容确认,与货代确定报关时间、报关单据内容及与船东确认提单内容。
出口贸易科同有关兄弟单位克服重重困难,较为顺利地执行了港口发运工作。STOROSE号于4月26日装载958.503吨丁酮产品离开南京港进入东海向韩国平泽港驶去。此次CIF条件下的丁酮散水出口操作近年来在兰州石化尚属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