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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印发《关于禁产禁销禁用超薄地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9 45
又到春耕时节,地膜销售逐渐进入新一轮高峰期。为了强化废旧地膜污染源头防控,进一步推进全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近日,甘肃省农牧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禁产禁销禁用超薄地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超薄地膜。
《通知》强调,各级农业、工商、质监部门要依据《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强化监督管理,彻底杜绝超薄地膜在我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地膜生产环节的管理,督促相关地膜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甘肃省地方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生产质量达标的地膜,从源头上杜绝超薄地膜流入市场。对市场上流通的省外地膜,要依据有关技术指标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杜绝省外超薄地膜在省内市场流通;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地膜经销市场的监督管理,严查、严管、严控不符合我省地方标准的省外超薄地膜在省内流通;农业部门要加强地膜科学使用技术指导,结合农资打假、科技下乡等活动,开展地膜产品识假辨假维权知识宣传,大力推广高标准易回收地膜,引导农民群众拒绝使用低价伪劣地膜产品。要加强对地膜销售、使用情况的跟踪调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联合工商、质监部门共同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