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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质监局公布塑料容器产品监督抽查结果

发布时间:2015-12-04 13
11月30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其官网公布2015年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塑料容器产品监督抽查结果,抽查了杭州、宁波、湖州、绍兴、衢州等5个地区28家企业的28批次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罐)产品,不合格0批次,批次不合格率为0。
    消费指南:
    危险化学品塑料容器(桶、罐)产品为配套产品,不直接面向普通消费者,购买者通常为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品包装的质量在内装物运输、贮存中显得尤为重要,对其质量指标的严格检验大多需要专用仪器设备并且在实验室进行。建议用户企业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的选购注意以下事项:
    1、危险化学品包装为生产许可准入管理产品,用户企业在选购时应查验供货方的生产许可证明细是否涵盖供货产品小类,是否能够生产符合要求等级的包装,同时应向供货企业明确内装物的种类和性质,确保购入的危险品包装能够满足己方产品的运输储存需要。
    2、危险化学品包装的质量受材料和工艺的影响很大,每一批材料的不同,可能导致其成品质量的差距,除在合同上明确其质量要求外,用户企业还应要求生产厂家提供本批产品的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送第三方检测,确保购入包装的质量。
    3、在外观上,用户企业可对其外观质量进行目测观察,如表面是否光滑无毛刺,封闭器是否配合良好等,对于容积、厚度、盛装密封性能等技术要求,可采用送小样多次确认,再批试用确认等方式保证危险品包装容器的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