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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报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塑料包装制品

发布时间:2015-12-03 50
日前,广西质监局通报了2015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广西6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塑料包装制品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其中2家南宁企业生产的食品用塑料编织袋和透明小碗不合格。
在此次质量监督抽查中,质监部门共抽查了南宁、北海、玉林、防城港、桂林、钦州、河池等城市的110家企业生产的157批次产品,产品涉及塑料瓶、纸杯、洗洁精、塑料编织袋、饭盒等。抽检结果显示,广西盛发塑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产品,相关受检项目指标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落镖冲击试验、垂直载压、蒸发残渣、感官指标等。
质监人员表示,落镖冲击试验主要考核产品的承载能力,如果企业使用了该项目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制作购物袋,当装到标称重量时很容易破裂。而垂直载压是指饮料瓶在堆放时能承受上层货物压力的能力。该项目不合格可能导致饮料瓶在灌装后堆码发生坍塌。
蒸发残渣是指塑料吸管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果汁、酸性饮料、醋、酒、油等液体时析出的化学物质。“蒸发残渣指标数值越高,对人体危害越大,尤其是对儿童和青少年影响更大。”该工作人员还表明。
此外,质监人员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或使用纸杯的时候,要注意印刷字体是否出现在杯口、杯底等位置。根据国家标准要求,杯口距杯身及杯底一定距离内不应印刷,可以防止将有害物质带入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