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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聚丙烯期货获准立项

发布时间:2013-05-23 14
从大商所获悉,聚丙烯(PP)期货己获证监会批准立项。为进一步完善合约,推动合约上市申请工作,大商所日前举办了聚丙烯期货交割质量标准论证会。来自中石化燕山石化树脂研究所(聚丙烯国标起草单位)、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CCIC)、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GS)等单位的业内专家,对当前市场聚丙烯产品质量标准检测课题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对期货合约交割质量标准进行了论证。据介绍,本次论证会是大商所进一步完善聚丙烯期货合约设计、推动该品种上市交易的重要一步。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聚丙烯与大商所已上市的LLDPE、pvc同属于五大通用合成树脂,其市场化程度高,贸易活跃,价格波动大,具备开展期货交易的条件和市场需求。早在2005年大商所开发LLDPE等期货品种时起,就将PP和PVC等品种一并纳入了通用树脂系列品种进行研究开发,并初步设计了合约规则。2008年国家颁布实施了PP品种的新国标,但其中某些指标并未给出具体值,因此大商所需要在国标基础上自行设计期货交割质量标准。此外,近几年来,国内聚丙烯市场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产能大幅扩张,很多新产能陆续释放,交易所也需要对现货市场全面摸底,根据现货市场主流产品的质量指标范围情况,确定合理的聚丙烯期货交割质量标准和指标值。 
     有关专家通报了大商所与燕山石化树脂研究所、CCIC、SGS共同开展的聚丙烯期货交割质量标准课题完成情况,以及对当前市场35个牌号PP产品质量检测的情况,介绍了对三个PP牌号不同实验室对比检测情况及一个牌号的统一制样拉伸性能检测对比情况,以考察不同质量指标检验结果的再现性,为合理设计交割质量标准提供参考。参与论证的专家认为,此次课题的检测样本覆盖产量合计占国内总产量的80%以上,且包含了2013年新投产的(全部窄带类)牌号,覆盖面广,代表性强,为期货合约质量标准指标值的确定和进一步完善提供了依据。“目前制订的交割质量标准最大限度地贴近和反映了现货行业现状,较为科学合理”。 
     大商所工业品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来交易所与行业协会等机构开展了广泛合作,委托质检机构开展PP产品质量模拟检验,实地走访调研征求各方意见,积极推动聚丙烯期货上市准备工作。在本次论证会召开前,涉及品种交易和交割标的物确定的品种质量标准样本检验及比对试验已基本完成,交易所将根据论证会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合约规则,及早申请聚丙烯品种上市交易。 
     据介绍,聚丙烯是合成树脂中消费增速最快、用途最广的品种,上游承接原油、煤炭、丙烯等能源行业,下游涵盖工业塑编包装、家用电器、薄膜包装、服装纤维等轻工业和汽车、建筑等国民经济重要行业。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聚丙烯消费市场,年均消费增长率超过了10%。2012年,我国聚丙烯消费量为1486万吨,占全球消费量的26%,其中自产1109万吨,进口391万吨,对外依存度约26%。 
     近年来,聚丙烯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现货企业要求上市聚丙烯期货的呼声越来越高。据介绍,2008年我国聚丙烯价格最高曾达到17000元/吨,最低为6400元/吨,价格波幅超过了150%。即使在普通的年份,聚丙烯价格波幅也大多超过20%。现货业人士表示,由于PP与LLDPE和PVC在生产、消费和流通区域大多重叠,大多贸易商往往同时经营PP、LLDPE等树脂品种,上市聚丙烯期货可以充分发挥经营主体相同、品种相关、生产消费区域重叠的优势,提高套保效率。 
     目前,大商所已经上市的合成树脂品种LLDPE和PVC市场运行平稳,交投活跃,期货市场服务产业功能得到了有效发挥。市场人士认为,聚丙烯期货品种的上市,将覆盖最主要的通用树脂产品系列,完善企业套保产业链条,同时,也会进一步巩固大商所相关品种的竞争优势,增强市场的国际价格话语权。 
     据了解,从2005年开始,国际期货市场就陆续推出了LLDPE、PVC以及PP等合成树脂期货品种,但受产业格局和现货贸易习惯制约,交易并不活跃,其后除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外,各国的期货交易所都陆续停止了相关品种期货交易,目前唯有我国市场表现一枝独秀。上市聚丙烯期货,也利于进一步完善国内合成树脂期货品种系列,巩固我国世界第一大塑料期货市场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