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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有机化工品受惠于ECFA法规

发布时间:2011-08-19 32
   8月15日,海关总署公布的最新统计显示,上半年,大陆进口享受《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关税优惠货物12201票,货值19.14亿美元,关税优惠3.53亿元。其中,有机化工产品占受惠进口总额的45.3%。

    据海关统计,与去年同期(下同)同类商品进口相比,一般贸易项下ECFA降税清单所涉产品进口货值增长44%,明显高于大陆一般贸易项下自台湾进口同比增长23.7%的增速,也高于大陆对全球一般贸易进口同比增长33%的增速。

    按货值计算,大陆进口享受ECFA关税优惠货物主要为有机化工产品,其进口额为8.67亿美元,占受惠进口总额的45.3%,对二甲苯、丙烯和邻二甲苯等是主要品种。机械设备、塑料制品、冶金产品、矿产品和纺织产品等五类受惠进口额分别为3.45亿、2.13亿、1.74亿、8995.9万和8110.3万美元,分别占受惠进口总额的18.0%、11.2%、9.7%、4.7%和4.2%。

    在ECFA货物进口量最大的宁波口岸,ECFA早期收获计划实施后,丙烯、对二甲苯等化工原料的关税直接降为零,加大了原产于我国台湾的化工产品市场竞争力。今年前6个月,宁波口岸从台湾地区进口对二甲苯3.4亿美元,丙烯2.9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