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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橡胶应规范综合利用

发布时间:2009-07-20 17
        从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获悉:为使我国废旧橡胶综合利用步入规范化轨道,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最近组织起草了《废旧橡胶综合利用指导意见》,目前正在广泛征求业内专家、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橡胶是我国的四大战略物资之一,我国70%的橡胶资源需依赖进口,因此做好国内废旧橡胶综合利用工作意义重大。 

         据介绍,近几年来,我国废旧橡胶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较大成就:旧轮胎翻新量逐年上升,占废旧轮胎生成量的比例已从7%上升到10%左右;再生橡胶产业蓬勃发展,再生橡胶已成为重要的橡胶补充资源;我国目前已建成十几条万吨以上的胶粉生产线,生产技术在国际上处于领先水平;废橡胶热裂解技术的推广应用,将不能加工再形成橡胶类资源的废橡胶分解成燃料油,实现了废橡胶的完全综合利用。 

        据了解,我国废旧橡胶综合利用工作还有许多问题尚待解决。如翻新胎胎源紧张导致轮胎翻新率过低,割标胎泛滥市场导致翻新胎胎体质量得不到保证,轮胎磨耗极限有标志但是执行不到位,再生橡胶生产面临环保考验,胶粉下游市场开发不力,热裂解工艺缺少行业标准,土法炼油猖獗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等。 

        目前,一些骨干企业和中国一航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翻修轮胎质量监督检测测试中心(桂林)、北京化工大学等单位已就行业的规范发展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