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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69种工程材料将被禁用

发布时间:2010-12-06 58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推广、限制使用和淘汰产品目录(2010年版)》。《目录》中包括146种产品,其中,推广使用46种,限制使用31种,淘汰69种。

《目录》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金属面聚苯夹芯板、金属面硬质聚氨酯夹芯板等保温材料,因燃烧性能达不到B1级、易发生火灾事故,不得应用于永久性民用建筑和临时性居住建筑外保温工程。2011年1月1日起,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模塑聚苯乙烯保温板等保温材料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不得应用于高度大于等于100米的居住建筑、高度大于等于50米的公共建筑和幕墙构造建筑的外保温工程。

《目录》规定,因节能、省工、质量稳定、可循环利用、保护环境等因素,推广使用泡沫混凝土、再生骨料、新型干法散装水泥等工程材料。因易发生火灾、易引起钢筋锈蚀、隔声和抗冲击性能差、污染、致病等原因淘汰蓝石棉、以聚乙烯醇为基料的仿瓷内墙(文章来源环球聚氨酯网)涂料、溶剂型建筑防水涂料等工程材料。

省住建厅相关人士表示,在本通知规定的执行日期前已经设计使用,并将在执行日期后用于建设工程、属于《目录》中限制使用和淘汰的产品,由建设单位负责与设计、施工单位协商修改设计。在本通知规定的执行日期后,对仍违规选用《目录》中限制或淘汰产品的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对仍违规向建设工程供应限制或淘汰产品的生产企业,省住建厅将在河北建设网予以公布。